
事故发生经过
7月31日,湖北鸿菱机电公司作业人员王甲、王某启、王乙等3人在事故项目开展5号电梯曳引钢丝绳安装准备工作。
8月1日7时许,王甲、王某启、王乙等3人到达事故项目现场,开展5号电梯曳引钢丝绳、对重等安装工作。11时38分,湖北鸿菱机电公司项目班组长孙某峰将王乙委托收取的快递送至项目现场,13时许,孙某峰离开项目现场回到东湖高新区长咀社区的居住地。15 时30分许,施工总承包单位杂工王某文路过现场看到王甲、王某启在17层作业。15时50分,王甲和王乙有通话记录。
22时39分,王甲妻子胡某梅联系孙某峰,称其于19时19分给王甲发微信未回消息。之后,孙某峰多次拨打王甲、王乙、王某启等3人的电话均未接通,便从居住地出发3人在东湖高新区保税区的宿舍寻找未果。23时30分许,孙某峰赶到事故项目现场,发现3名工友发生事故。
事故原因
经调查认定,该起事故的直接原因是作业人员凭经验自行搭设顶层作业平台,采用单个绳夹接长2根反拉钢丝绳,钢丝绳固定力不足,钢丝绳承载受力时被拉脱致使顶层作业平台失稳,2名作业人员和钢制脚手板、对重等坠落至底坑,砸中底坑1名作业人员,造成3人死亡。